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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蹭保险”的光沾不得
2017-08-28 09:53:00  来源:

 “蹭保险”的光沾不得

通讯员 檀杉杉

 

破损的车体、弹出的气囊、烧焦的味道、凌乱的现场,这看似正常的一次事故现场,有时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演出”……

爱车整容蹭保险

王某某盘算买车已经好久了,终于在去年9月购买了一辆白色三菱牌翼神小轿车。买了没几天,他便动了“爱车整容”的想法。于是,王某某又来到购车的4s店表明要改装车的来意,销售小朱很是热心,还给王某某介绍了一个改装车的“专业人士”。

1010日,小朱打电话给这位“专业人士”,电话这头的他也爽快的同意了,双方约好第二天见面详谈。

1011日上午,王某某在姐夫的陪同下,来到指定的车辆维修厂。经理吉某某与王某某两人聊起改装车,那是相见恨晚,而经理吉某某正是小朱口中的“专业人士”。

吉某某称要想自己不出钱改装车,只能“蹭保险”,他建议王某某伪造一场事故,追尾一辆卡车,再用保险公司赔的钱来改装车辆。王某某觉得不花钱就能达到改装目的,就同意了,但是担心自己开车去撞掌握不好力度,就提出让吉某某帮忙撞。

吉某某也就见怪不怪,他告诉王某某,要想事故伪装的像必须要自己撞,不用担心车辆受损情况,只要人注意安全就行。

王某某决定还是试一把。

伪造事故靠导演

吉某某拨通了哥们“江湖”的电话,请他帮忙找一辆卡车。晚上六点,吉某某带着王某某驾车找到“江湖”。他们找到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白色集装箱卡车。

吉某某讲了撞车的位置和要点以及报警后的说辞,接下来就要看王某某的“表演”了。

王某某手心捏了一把汗,把自己车子开到白色卡车尾部,一脚油门径直撞了上去,只听到“砰”的一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烧焦的味道。

王某某吓得愣住了几秒钟才缓过神来,一看爱车多处受损,引擎盖也翘了起来,不禁一阵心痛。

晚上710分,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理赔中心接到报案电话,理赔员小成首先赶到事故现场。

只见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卡车追尾,小轿车头部受损严重,预计车辆可能报废,损失价值约10万元。小成一看定损价值较大,就赶紧打电话给师傅小高。

小高赶到现场时,交警已在处理,他对受损车辆进行初步勘察,发现事故情况与当事人的描述有些出入。

演员穿帮疑骗保

小高追问事故的原因,王某某称自己因为低头捡手机,方向失控造成追尾事故,但从现场撞击情况来看,白色小轿车是径直撞向路边的卡车,与其描述的方向失控并不相符。

肇事车辆安全气囊全部弹开,但驾驶员王某某无任何肢体受伤,这也有违常理。王某某在描述事发经过时眼神游离、含糊其辞、前言不搭后语,让经验丰富的小高一眼就看穿了。

小高认定事故有问题,可能是骗保,就像向交警如实反映。在查看王某某的准确报警时间时,小高意外发现事发后,王某某和一个叫“天”的人第一时间通了话,后经询问,“天”是一家4S店工作人员,这让小高更加坚信他的骗保行为。

小高把王某某拉到一边低声劝说其放弃保险公司索赔,否则案件会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但王某某却坚持索赔,并在索赔申请书“反保险欺诈提示”签字捺印。

对于王某某的坚持, 小高便没再说什么。

第二天,吉某某和王某某就都被抓了。

便宜沾得祸难了

到案后,吉某某对伙同王某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办案人员还发现多辆事故车辆在该店维修后有改装汽车的情况,疑点重重。

原来与吉某某联手骗取保险金,转嫁车辆改装、养护、维修费用的人不在少数。20161月至10月,吉某某伙同公司的售后人员与十余名车主先后多次采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手段,骗取保险金共计20余万元。

那些偏僻路边停靠的大货车、小路边旁的水泥柱、闹市街头的连环撞,都变成他们精心“导演”的道具和场景。

近日,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对吉某某等13人提起公诉,所骗取的保险金已经全部追回。

据了解,在保险诈骗案中,80%以上是车险领域。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达1万元的,即构成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等特定主体以外的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则可能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再次提醒,4S店售后人员与车主“合作”,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一方得实惠一方拿业绩的双赢,事实上,该行为已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和承保人的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剐蹭的便宜可是沾不得。

  编辑: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