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刑事申诉案件:首次在监狱内进行刑事申诉公开答复
2019-09-06 13:44:00  来源: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4月18日,我院石玉英专委和控申部门干警田玲丽、司法局吴利洪同志、徐杨律师等人前往无锡丁山监狱,就申诉人赵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一案予以公开答复。此次答复会是我院首次进监狱就服刑人员申诉案件召开的公开答复会。

  答复会上,申诉案件承办人石玉英专委介绍了案件审查、复查情况,并宣读了《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告知申诉人赵某某其相关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予抗诉的复查结果;随后,申诉人与申诉案件承办人就争议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相互提问,受邀人员也就相关问题进行发问,使争议问题得到充分的阐述和说明。最后,受邀人员发表了对案件复查结果的看法,申诉人也发表了意见。

  此次公开审查,有效增强了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是我院对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首次积极探索,也是我院做好服刑人员申诉案件工作的重要举措。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协调部署。我院高度重视,为切实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人主动与无锡市检察院驻丁山监狱检察室沟通交流,协调部署公开答复的相关准备事宜。

  二、主动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公开答复。在此次公开审查会上,我院邀请了司法局吴利洪同志、徐杨律师共同参与,受邀人员对我院的工作也大力支持,克服路途遥远的现实困难到达无锡丁山监狱,用其专业性的知识对申诉人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打消申诉人的疑虑。

  三、加强核查,保证办案质量。承办人全面细致审查原审卷宗材料,吃透案情,并且开展了相关的调查取证、证据核实等工作。从正反两方面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予以驳斥,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

  编辑:施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