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规范社区矫正工作,2020年7月17日上午,本院与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上双方围绕《社区矫正法》施行后的社区矫正执行与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就《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请假、警告、撤销缓刑等制度统一了实施中的尺度,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衔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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