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我院执检部门对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涉恶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进行了监督,督促其规范执法,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依法执行,维护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5月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决定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该案被明确为涉恶案件。我院执检部门接到通报后立即开展执行监督。
执检部门干警依法对执行文书进行了审查,并对执行场所进行了现场检察,还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了谈话询问,了解有无“保护伞”“关系网”,公安机关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谈话中反映,有用药需求。我院将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执行人员进行了反馈,要求确保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