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我院控申部门干警来到高新区人民医院,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被害人沈某某手中。
今年3月3日,沈某某从公司下班后刚刚走到厂门,被同事李某某一脚踹倒在地,两人之前曾有矛盾,李某某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沈某某倒地后,被李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腹部。经鉴定,沈某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二级,第一次手术已花费近三万元,案发至今,李某某家属仅垫付了五千元医药费,重病的沈某某顿时失去了经济收入,急需用钱进行第二次手术。
控申部门得知后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沈某某,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认为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沈某表示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了很大经济压力,并对我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