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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三检察部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捕帮教
2019-08-16 13:48:00  来源: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初,我院第三检察部办理了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提请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的案件,该案为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考虑到相关从轻处罚情节,本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8月13日,第三检察部联合太仓市启航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王某某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捕帮教工作,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前置到审查逮捕后的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阶段,以避免取保候审期间帮教缺位,真正将“教育为主”的原则贯穿检察机关的整个诉讼流程。

  编辑:施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