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我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推荐第一党支部朱文瑞同志作为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一支部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表决后组织教育整顿学习,一支部党员、办公室、政治部全体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学习。首先学习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检察院、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业行为的意见(试行)》,明确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行业的相关规定。后学习《求是》2021年第12期习近平总书记《以史为镜 以史明志 知史爱党 知史爱国》重要论述,汲取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