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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家庭作坊量产假冒名牌风油精 检察官:切忌贪图利益成帮凶
2018-09-30 13:4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小小风油精,价格不高,功效不小,居家必备。但很少有人怀疑自己使用的风油精会不会是假的……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风油精的案件。

  肖某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因为身负债务无力偿还,想到自己略懂风油精的生产方法,且风油精的生产工序相对简单,成本也较为低廉,便打起生产假风油精,以低价出售,从中牟利的主意。为了减轻初期投资压力,肖某找到缪某商议,二人一拍即合,开始了制售假风油精的生意。二人分工协作,由缪某出资,肖某负责联系、购买装风油精的玻璃瓶、风油精瓶子的外包装、风油精瓶盖等,缪某根据肖某提供的风油精的原料配方和方法,在其位于如东岔河的家中生产。

  经查,2014年、2015年间,肖某和缪某共计生产约150箱风油精,合计约54000瓶;2016年至2017年3月被查获期间,缪某单独生产约74箱,合计约26600瓶。8万余瓶假冒风油精被陆续销售给李某、许某等小卖部店主。在侦查过程中,这些店主均表示自己明知对方兜售的风油精是假的,为了贪便宜多赚钱才购入这些假风油精并出售。

  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明知肖某、缪某生产假的风油精而向其售卖装风油精的玻璃瓶、瓶盖的周某、徐某系作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以公司名义与肖某、缪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且违法所得亦归公司所有,该两公司已经构成单位犯罪,理应受到刑事处罚,而侦查机关未将该两涉案公司作为犯罪嫌疑单位移送审查起诉,为有效打击犯罪,如东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依法追加起诉涉案的两家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西药、中成药)目录中,风油精赫然在列,风油精属于药品无疑。如东县检察院遂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涉案诸人及公司提起公诉。后经如东县法院审理,被追诉的二被告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因为他人提供制假材料,均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相应刑罚;缪某和肖某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另七名小店店主,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同犯罪论处,相关经营者切忌贪图利益而成为他人犯罪的帮凶;同时,药品销售者也勿因一己私欲违法销售假药,否则难逃法律处罚;此外,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从正规途径购买药品,并仔细查看生产厂家的国药准字等信息,避免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伤害。

  编辑:施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