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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持刀捅刺他人为何不捕?
2018-10-30 10:09:00  来源:高检网

  通讯员:檀杉杉 刘小军

  “打人了、杀人啦!”李现良边跑边喊,只见身后一年轻男子手持水果刀对其边追赶边捅刺。跑到小卖部门口,随手捡起地上的拖把,这才让李现良解了围。

  6月24日下午,在苏州市虎丘区一家小区里,发生了惊险的一幕。双方一人持刀一人拿着拖把,僵持到警方赶到,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6月29日,卢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被移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人在提审中发现,案情看似简单却又不符合常理。

  案发当天,卢某某在小旅馆二楼租住地躺着睡午觉,“突然听到楼下一个女人叽叽喳喳在说话,感觉她在骂我。”于是,就拿了一把水果刀想去教训她。追上那个女的后,卢某某二话没说就抽了她一耳光。

  被打的女子觉得莫名其妙,就质问为什么打她。老公李现良见老婆吃了亏,当场还击了一巴掌。只见卢某某掏出水果刀,朝着李现良一阵捅刺劈砍,见状,李现良拔腿就跑。

  “我经常听到别人骂我,总感觉有人要害我,我被人监控了。”提审时卢某某不经意的一句话,让承办人产生了疑问。在随后的审查中得知,双方并不认识,当天,李现良夫妻正好走到楼下,遇见熟人老章就闲聊了几句,突然卢某某就跑过来打人。

  互不相识也无纠纷,为何直接打人?这不符合一般人的做事逻辑。在问到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幻听或精神方面的疾病时,办案民警称“接触下来没发现异常,而且独自在苏打工几年”。经过审慎讨论和研究,检察机关决定对卢某某做精神鉴定。

  经鉴定,卢某某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状态,无刑事责任能力。10月25日,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考虑到卢某某暂不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且独自一人在苏打工,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联系人:檀杉杉 18051228380

  联系地址:苏州科技城科秀路18号

  编辑:施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