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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从实地查看到问计问需 检察回访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19-03-20 08:40:00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机关没有把我们‘一棍子打死’,如果案件起诉的话,我们海外的生意还真是没法做了。” 2月25日,苏州高新区某公司负责人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两个多月前,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这家企业和苏州某公司及其5名股东被虎丘区检察院依法不起诉。元宵节刚过,企业经营情况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和需求?2月25日,检察官特地回访了这两家被不起诉的企业。

  这两起案件是崔某某(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的关联案件。自2011年10月起,崔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成立多家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苏州市区、昆山4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虚开税款共计1400余万元(均已抵扣)。高新区两家涉案公司让崔某某分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税款共计26万余元)和19份(税款共计21万余元)。

  案发后,两家单位负责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及时补缴了虚开税款。“两家企业是像崔某某一样的‘皮包公司’还是正常实体经营的企业,对于案件从严还是从宽把握至关重要。” 2018年12月15日,检察官实地走访高新区涉案的两家企业。

  通过查看两家公司以往纳税记录、生产经营场地,检察官确认企业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涉税行政处罚记录,而非专门从事非法活动的“皮包公司”。

  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考虑两家企业犯罪情节较轻、税款已全额追回、无被判处刑罚或被行政处罚等情形,2018年12月21日,虎丘区检察院对两家涉案单位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于12月28日对崔某某提起公诉。

  回访当天,检察官还给企业送去温馨“廉礼”,提醒企业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编辑: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