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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大工作报告
2020-01-06 09:14:00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朱文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工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法律监督,抓实改革举措,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检察产品”,使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提升,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人

  采取务实举措,服务保障“项目突破年”。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项目突破年”的工作意见》,从服务保障区域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公共环境三个方面提出务实举措,全力保障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努力提升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检察贡献度。紧密结合我区“高”“新”定位,全力护航创新发展。在内设机构改革中,确定由第四检察部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为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打击与服务保护并重,打造“1234”虎检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模式;深化专家咨询机制,帮助企业解决风险防范、产权保护等实际困难。创新启用中英文对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平等保障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建立高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树立检察自觉,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金融“防火墙”。严惩“套路贷”犯罪,共办理各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11件21人,批准逮捕一起涉案金额上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名犯罪嫌疑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易引发“套路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检查,力促净化民间投融资市场。主动融入精准扶贫工作大局,进一步畅通群众救助渠道,推行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机制,向10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积极助推区“263”专项行动,用好“四大检察”组合拳,保护我区“真山真水”“青山绿水”。依法审查朱某某等4人污染环境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某河道水污染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会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巡回工作站”,通过快速检测、快速办案、快速治理的方式,用时不到两个月,有效解决了困扰周边居民多年的污染问题。

  强化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勇担检察责任,贡献检察力量,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诈骗某民营企业560万余元的黄某某电信诈骗案。与区工商联签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合作意见》,建立健全沟通协作、信息互通、民主监督等机制,组织区相关部门与企业形成联动机制,构筑更严密的保护体系。对区传统刺绣产业、互联网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倾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帮助防范和化解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做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严惩刑事犯罪,持续助力平安新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356件543人,移送审查起诉788件1210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405人,提起公诉637件861人。依法惩治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黄赌毒”犯罪,办理此类案件31件53人。为严惩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一起妨害公交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如全市首例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的“色诱诈骗”专案、伪造印章证件窝案、车辆融资租赁市场诈骗案、传销式电信诈骗专案,对损害苏州旅游形象的“玉石诈骗案”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对全区刑事犯罪总体情况、典型类案等进行统计分析,撰写重型货车肇事情况分析等检察信息32期,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回应人大代表关注的涉赌犯罪问题,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调研分析,提出综合治理建议。

  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力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由业务骨干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化办案组,检察长担任组长。依法对全市第三批挂牌督办的朱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系我院从个案中发现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并最终成功破获的案件。高效办理了刘某某等26人二手货车挂靠引发的敲诈勒索专案,对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制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办法》,深挖和移送线索共计14件。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发挥审前主导责任,形成办案合力。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营造浓厚斗争氛围。

  传递司法温度,共建文明和谐社会风尚。以司法善意传递司法温度,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涉案人员不起诉34件65人。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依法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9件9人,不起诉3件5人。督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就学、就业权利。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校园、社区进行普法教育,发放防性侵手册,启动“画信”活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区“关爱妇女儿童、促进平安和谐”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与相关单位联合发布倡议书。与区妇联共同发布妇女维权手册,并针对女性犯罪比例升高的情况合力开展女性犯罪预防工作。处理各类信访案件129件,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4件24人,全年信访满意率100%。首次在监狱内进行刑事申诉公开答复,保障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权利。

  三、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做推进法治建设的主力军

  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提高诉讼监督精准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6件12人,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21笔,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次。在办理涉案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的特大保险基金诈骗专案中,引导侦查机关扣押赃款、冻结资金、查封资产,挽回国家损失2000余万元。在办理朱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追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漏罪。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对12人变更强制措施;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以刑事执行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立案并有效执行财产5件5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10件39人30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7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提请5件5人;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10次;参与保外就医集中医疗鉴定现场监督3次。

  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9件、行政检察案件17件。加大虚假诉讼案件办案力度,继续加强与区法院关于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机制建设,努力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在马某执行监督申请案中,应法院执行局要求,我院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清被执行人某铝业有限公司与案外人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为隐匿财产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中2000万元设备购买款系数十次轮回转账而成,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原执行异议成立的裁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法院再审采纳我院建议,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罚款,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以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高质量完成区人大交办的全区业委会运行情况调研,并从发挥检察职能等多方面提出治理建议。

  进一步发力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民生,守护公共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保卫“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首例“铝包子”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同时,以“铝包子”案为切入点,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苏州市虎丘区消费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结合办案撰写的《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典型案例被刊载,得到了高检院充分肯定。对景区森林火灾隐患开展实地调查,与相关部门、各板块、各景区进行交流座谈,努力实现保护和开发、生态与旅游双赢多赢共赢。针对给他人注射未经检验检疫的宫颈癌疫苗案,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得到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四、坚持抓实改革举措,做改革创新的践行者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模式。根据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立足我区“高”“新”特色和发展实际,设立政治部、办公室、第一至第六检察部8个部门,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均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担,并在办案中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实行刑事办案“一竿子到底”。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均已提起公诉。

  贯彻新刑诉法精神,紧盯办案提质增效。及时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制度,及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权利义务,保障其充分认识和使用权利,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提高诉讼效率,消弭社会戾气,彰显司法理性与人文关怀。与区律师协会签订固定值班律师协议,认真听取值班律师关于案件事实、证据、强制措施、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的法律意见。成立速裁办案组,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速裁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推进确定刑量刑建议。今年以来,在所有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比例接近70%,其中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占比24%,量刑建议采纳率处于全市前列。

  建立内外监督体系,严守规矩落实责任。创新监督方法,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加强案件管理工作,通过流程监管和每月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积极拓展案件监管外延模式,选取典型案件,邀请主审法官评议,为办案质量评价提供多维考查依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次走进检察院,介绍新时代检察职能和作为。邀请人民评议员对6件拟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开展公开评议或答复。持续做好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以网络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重点、热点案件办案情况,有效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做争先创优的先锋队

  夯实政治基础,进一步提升队伍政治素养。坚持政治建检,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比业绩、比奉献,我为虎检添光彩”系列活动,涵养检察情怀,砥砺进取之志,为虎检发展汇聚力量。刑检部门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1名干警家庭荣获“江苏省文明家庭”称号,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政法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虎丘“未检通”APP获评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四部原创视频分别获全国、省、市政法宣传活动大奖。

  强化精品意识,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贯彻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着力引导干警争办精品案件。办理的尹某某等19人招工诈骗、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列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青报等20余家媒体报道。办理的胡俊辉正当防卫案作为典型案例入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办理的王煜坤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第一期《公告》案例。多名干警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1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素能竞赛中获“优秀公益诉讼审查汇报奖”“民行业务竞赛先进个人”称号。

  坚持挺纪于前,进一步提升队伍风清气正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督察,确保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及时剖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认真落实开展重大节点“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四项管理制度。围绕重大事项、司法办案、工作作风开展专项检务督察10次,进行提醒谈话、岗前谈话、廉政谈话35人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司法办案进行嵌入式监督,编制《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被省检察院肯定并推广。提升检察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务司法办案,以信息化促规范化。以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为目标,整合单位内部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队伍风清气正形象。

  一年来,虎丘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与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密切相关,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密切相关,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四大检察”工作有待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落实改革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实化。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鼓足干劲,砥砺前行,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效率提升年”工作部署安排,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我区加快迈进全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前列,增强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贡献度,保障区域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高站位,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贡献度。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研究服务区域发展的具体举措。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力度打击金融、环境污染犯罪,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在司法办案中,对涉企案件慎用逮捕羁押强制措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创新作用,为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以更强担当,在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新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深挖彻查、快捕快诉,分析研判辖区黑恶犯罪态势,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更好地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办案效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量消除社会对立面;在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发挥公诉审前主导责任等方面发力。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建“平安校园”。加强典型案事例深度宣传,注重法治宣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把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三是以更实举措,在司法办案中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以及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加大力度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维护正常诉讼秩序,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行政检察,主动与行政部门建立长效信息沟通、双向反馈机制。围绕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加强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工作,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切实担当起国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

  四是以更高标准,在改革创新中提升队伍战斗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初心、使命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压实压紧检察官责任,把检察改革成果落实好、巩固好、发展好。以案件评查和流程监管为抓手,切实保证监管实效。进一步完善法官评议、律师接待等工作机制。开展对不起诉案件、涉案财物处置、信访案件回复等专项“嵌入式”督察。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监督,保证检察权规范、高效行使。

  各位代表,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矢志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为推进我区奋力走在全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前列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名词解释

  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都由同一承办检察官办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突出三个特点:提升办案效率、严格证据要求、保障律师辩护权益,在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234”虎检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模式:“1”是依托一个职能部门,即第四检察部,专门办理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2”是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工作理念;“3”是实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机融合办案模式,增强工作合力;“4”是落实“办案、研学、保护、预防”四项职能融合。

  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套路贷”隐蔽性强,期间掺杂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容易诱发其他犯罪。

  编辑: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