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我院与区法院、区人社局联合开展工资集中发放活动,将执行到的27万余元工资款发放完毕。
在这起涉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案中,法院以案涉公司同时存在劳动者经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情形,而驳回行政非诉执行申请。虎丘区检察院联合法院、人社等共同对案涉行政非诉执行、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重叠部分进行梳理整合,推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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