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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
2019-01-04 09:32:00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9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凌永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在区委(工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决策部署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目标要求,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宗旨,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努力提升检察贡献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一、增强司法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满足群众平安需求。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7件26人,提起公诉4件30人。其中,作为全市首批挂牌督办的尹建等19人招工诈骗、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严重扰乱了劳务市场秩序。为了打击劳务市场乱象,我院通过办理招工诈骗类案件3件33人,坚决遏制招工诈骗犯罪活动高发态势。征地拆迁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但在一些征地拆迁区域,“黄赌毒”涉案人员有向因征地拆迁补偿形成的“暴富”群体蔓延趋势,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操纵经营“黄赌毒”牟利、以合法经济形式为表象实施“套路贷”诈骗,已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温床”,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73件173人。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做到既严厉打击又精准指控,切实体现司法办案专业化。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为了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我院与监委就提前介入、证据标准等进行沟通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8件450人,提起公诉681件967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守住百姓“钱袋子”,对危害金融安全类案件提起公诉32件75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依法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对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38人。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案件13人,为企业生产安全敲响警钟。对危害食药安全类案件提起公诉9人,避免假药流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办理了系列典型案件,如涉案金额近千万的针对“苏州一日游”游客的“玉石”诈骗案、“红酒陷阱”酒托诈骗案、“招转培”新类型诈骗案、医保卡诈骗案、生育保险基金诈骗案等,通过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满足群众期待。结合办案,开展个案与类案研究,分析犯罪新态势,编发《检察情况反映》10期,受到市区两级领导批示10次。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传递司法为民温度。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法不需要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19人。“多维度”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助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向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运用“互联网+救助”模式,开展精准扶贫救助。在一起丈夫杀妻案中,我院对生活陷入困境的死者女儿及时开展救助,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帮扶。一位爱心女士看到报道后,决定资助其完成大学学业。“同心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防欺凌、防性侵“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诉中帮教和亲情会见,体现司法温度和情怀。做好民营企业保护工作“守护者”,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对26名涉企人员提起公诉,坚持“审慎关爱”并重原则,做好企业“联络员”“贴心人”“守护者”。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办理的2起虚开增值专用税发票案中,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两家企业,确认两家企业处于生产经营中。综合考虑案件犯罪情节较轻,且涉案税款均及时追回,涉案单位无因涉税案件被判处刑罚或被行政处罚等情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以精准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突出法律监督主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监督促进规范,监督为了进步,通过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才能更好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才能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18年共发出书面通知纠正违法13件,追加逮捕10人,监督立案2件2人,追加漏犯2单位,追诉漏罪2起,提起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对不捕案件后续跟踪监督、刑拘未报捕未起诉案件开展专项督查。在一起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冒用他人身份的情形,遂向省外某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维护被冒用身份公民的合法权益。针对一起房产销售引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故意伤害案中暴露的捂盘惜售、摇号重复等不规范现象,向相关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3份,规范房产公司的销售行为。在办理的网络平台提供“校园贷”的系列诈骗案件中,向网络平台和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网络平台行业规范的出台和学校教育引导管理作用的提升。通过案例宣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5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1件,终结审查52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首例在包子中违法添加含铝泡打粉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父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共赢理念,院领导带头办理的一起执行监督案,经审查法院执行并无不当,遂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所涉案件很快得到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顺畅审判与执行衔接,向法院发出加强相关工作的检察建议,得到法院的采纳,有效地促进了工作开展。继续加强与法院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机制,应法院要求,深入调查一起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规避执行案,查清了2000余万元虚假资金走向,有力助推执行难的解决。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执行、财产刑执行等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与法院、司法局、执行机关的沟通与联系,提升监外执行工作质效。采取过滤筛选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13人,其中,提出变更或释放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并执行到位,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坚持在办案中发现监督线索,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属于矫正期间再犯罪情况。对此,及时与执行机关取得联系,并对其未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材料,发出提醒和通知,保障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法不规范现象,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检察建议书3件,162名入矫人员参加宣告、20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

  三、聚焦创新创优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全面推开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积极参与“263”“331”专项行动,深化“联合检查、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通过法律分析意见书、要求说明理由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等,帮助和推动行政机关解决执法工作难点。5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我院行政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报告,并作出在全区全面试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时任苏州市副市长、区委书记徐美健,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新明等领导对行政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报告予以批示肯定。自全面试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以来,我院与区20家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及9家法定授权执法组织建立联络员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主体的全覆盖,累计收到并排查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1125条,发出检察建议105件。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安全,本着全面开展、重点突出的原则,我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会签了《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协作办法》,在区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水平。

  改革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建设,融入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大局,完善与高新企业、高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机制,创立“1234”知识产权工作新模式。一是依托一个职能部门,加强机制建设。在“学林工作室”基础上设立全市检察系统唯一的知识产权检察部,不断提高司法专业化水平,共办理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9件21人。二是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工作理念。保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走访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苏绣绣娘等,梳理企业需求清单,深化检企共建合作。三是推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机融合,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四是落实“办案、研学、保护、预防”四项职能融合。7月,我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检察院代表,应邀参加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并作交流发言;筹建知识产权保护警示教育中心,加大产权保护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典型案例,省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领导考察我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时给予充分肯定。

  创新未检保护工作新模式。自主研发“虎丘未检通”APP,运用“大数据”,将信息化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密融合,破解未成年人异地帮教考察难问题。APP二期开发中,通过对接“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小程序,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全面覆盖在校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等,实现普法在线、关爱在线、帮教在线、预防在线,积极探索“智慧未检”之路。六一前夕,开展“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法治进校园”行动,冠名高新区“虎检杯”画信活动,通过“检察蓝”和“邮政绿”的组合,将法治大餐送到每一个学生手中,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他们心中。

  四、深化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铸就忠诚政治品格。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谈心谈话制度、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细则等,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篱笆。法治作品《知识产权在路上》在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朗诵会汇报演出,1名干警被评为苏州市检察机关“突出贡献奖”。以党建促队建,创建“行动支部工作法”,与市委党校联合开展党日活动,市委督查组对我院党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聚力高新乐学阳山”党建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在“高新杯”机关党建创新创优竞赛活动和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主题党日”评选中获三等奖。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遴选优秀员额检察官充实到办案一线,建立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制定员额检察官职权清单,最大限度授权检察官独立办案,增强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主动性与责任心。积极落实“捕诉一体”重要部署,优化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的办案周期均大大缩短。积极适应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组织开展速裁程序规范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学习,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

  深化司法公开透明。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法律文书65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163份、检察动态类信息850余条,以公开促公正。在“虎丘检察发布”公众号开设“检察官手记”“虎妞拍案”“权威发布”等专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让人民群众透过每一起案件,对公平正义看得清、看得懂、看得透。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评议员对拟不起诉案件开展评议监督。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建“萌萌律师接待岗”,探索新型检律关系。联合纪检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使“管人管案”相辅相成。通过案件信息“大数据”,为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居民老小区内犯罪、医保补充基金诈骗、醉酒型危险驾驶等类案开展调研,得到区委领导批示。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监察体制改革后,三类工作人员比例发生变化,通过深入调研、全面盘点,合理配置检察人力资源。建立分管检察长“听庭”、青年干警业绩档案等制度,开展季度“五型之星”评选,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针对性强的“小课堂”培训、举办PPT实训,通过个性化、定制化培训方式,鼓励干警勤学、勤思、勤写,增强干警脑力、眼力、笔力,党建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中获得三等奖。集体获评2015-2017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涌现出苏州市劳动模范、苏州市最美家庭、高新区最美党员等一批青年干警。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院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我区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体系建设中,检察工作举措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捕诉一体”改革还需进一步提档加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院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及反馈机制,办结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1件。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联系代表、委员60余人次,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聘任新一届人民评议员,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干警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11个集体和15名干警受到省市区的表彰,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誉和成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在区委(工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准确把握群众的新需求,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为人民所盼,做公共利益代表,为美好生活护航。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展现检察贡献高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对平安生活、美好环境、经济发展、公平正义等需求出发,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将涉黑涉恶、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非公经济体利益、危害金融安全等“五类犯罪”作为监督重点,擦亮“正义之眼”,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警示教育中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板块共建结对活动,更好地融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夯实办案中心地位,打造检察产品高质量。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提升产品意识,夯实办案中心地位,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弱项、补短板,不断丰富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内涵,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按照“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进专业化办案组的建设。完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促进法律监督专业化、规范化。坚持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使办案效果与党和人民的期待同频共振。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履行检察职能高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相应考评体系,全面激发干警担当意识。深耕厚植“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主责主业,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履行好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提升发掘线索、收集证据、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督和诉讼实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优化检察为民服务管理应用平台,以信息化促专业化、规范化。依托网上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等载体,创新以案释法方式方法,提高社会“见检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持续推进五型建设,塑造检察形象高标准。在学习型建设方面,培养干警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在服务型建设方面,将检察工作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相融合,打造特色鲜明高新检察亮点。在进取型和创新型建设方面,细化争先进位举措,努力实现区内争先、条线进位。在廉洁型建设方面,将廉政警示教育、检务督察、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等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持续开展思想大解放,做优做强党建工作品牌,以检察新作为、新担当,为我区走在高质量发展最前列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名 词 解 释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都由同一承办检察官办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突出三个特点:提升办案效率、严格证据要求、保障律师辩护权益,在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改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套路贷”隐蔽性强,期间掺杂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容易诱发其他犯罪。

  招转培:是“招工转培训”简称,指一些公司打着招聘的旗号,以高薪为诱饵,要求应聘人员签订“准员工”合同,然后再以无工作经验、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借口,要求应聘人员缴纳高额培训费以获取非法利益。招聘公司以骗取培训费为目的,伪造“招工”假象,诱骗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三大公诉、三大监督:是指“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为核心深耕厚植检察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时代转型优化发展。

  智慧检务:智慧检务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目前智慧检务已迈入以人工智能为主导的新阶段,建成了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全覆盖的全国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

  编辑: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