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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究竟谁是醉驾司机?
2017-12-25 09:48:00  来源:

   “路灯掉了,是被车撞的,车主出来后趴在那儿不动了,车头在冒烟”,报警人小刘用最简单的语言叙述了他目睹的这起单车事故。20161226日晚九点,一辆英菲尼迪小型SUV行至苏州高新区昆仑路一个交叉路口时,车辆失控撞向路边的灯杆,车辆与路灯不同程度受损。

  简单案件疑点多 

  交警赶到现场时,车上两名男子已经下了车,一名自称司机的男子金某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37mg/100ml 

  2017428日,案件被移送苏州市虎丘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朱雪平在阅卷中发现了事故的形成存在疑点。“我驾车从北向南行驶,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突然从左边窜过来一辆电动车,为了紧急避让,车子就撞向路旁的路灯。”金某某的叙述乍一听确实没有问题。 

  从驾驶经验来看,一般而言,车辆左侧出现紧急情况,驾驶员本能反应是向右侧避让。而事故当天,车辆向左边拐了120度的转弯,车头撞向路灯,这并不符合常理。 

  金某某到底是不是司机?一个看似简单的危险驾驶案件突然笼罩了一层薄雾,罪与非罪由清晰渐变模糊。 

  承办人反复播放出警录像,试图寻找最初的案发细节。 

  案发当时,金某某和缪某某都说自己是司机,视频中的金某某看似烂醉如泥、东倒西歪,一旁的辅警也很诧异他是如何开的车。事发后金某某的妻子闻讯赶来,金某某也显得十分清醒,在其妻子和缪某某耳边窃窃私语,醉态全无。在同一个视频中,这一切显得不太正常。 

  对于车内两个人的座位描述,金某某说缪某某是坐在副驾驶座,缪某某说金某某坐在车的后排,究竟谁说的是真话? 

  金某某会不会是装醉?但装醉顶包酒驾这一点本身就很反常。缪某某为何喝了酒还说自己开了车?两个人对于醉驾的后果承担显得很是“积极主动”,这太反常。 

  真假司机变化快 

  在承办人的追问下,金某某坦言当天晚上自己心里不开心,就叫缪某某出来喝酒,两人喝了一瓶多的五粮液。假如司机是缪某某,金某某觉得酒驾事故因他请客喝酒而起,心生歉意而顶包,这倒符合人之常情。 

  缪某某称自己是司机并未引起侦办人员的足够重视,后来对缪某某进行抽血送检时,血液乙醇含量为78mg/100ml,并未达到醉驾程度。 

  两人平分了一瓶多白酒,为何金某某测出来的数据却是缪某某的3倍,对于这一点,承办人也是有些诧异。 

  就在金某某取保候审期间,剧情发生了大反转。在对其辩护律师的一份笔录中,他称喝完酒后缪某某驾驶他的轿车送他回家,突然窜出来一辆电瓶车,缪因为躲闪不及就撞上了路边的路灯。 

  律师继续追问他为何要承认是自己开车的,金某某解释说,因为当时是自己劝缪某某喝酒的,车子是他让缪开的,如果缪醉驾,他也有责任,就想一个人承担责任算了。加上两人平时关系不错,也是出于义气。 

  当律师追问为何要翻供时,金某某道出了其中的无奈,取保候审不能出境,给他境外的生意造成很大麻烦,吊销驾驶证也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看到缪某某抽血结果,他觉得缪没有达到醉酒标准,不需要受到刑事处罚,自己也就没必要背黑锅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金某某还到案发路边寻找摄像头和目击证人,可惜路段偏僻,未曾找到的想要的证据。 

  如何进一步排除金某某“顶包”的可能性?承办人找到缪某某和金某某的妻子进行复核。 

  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缪某某却说自己什么都记不清了,只是觉得和金某某是亲戚,关系较好,事故一出,都想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其实他并不记得是谁开的车。 

  去伪存真思路广 

  要弄清事实真相,必须还原第一现场,找到现场目击证人。承办人找到了最初的两段报警录音,找到了报警人小刘。小刘是路边不远处一家汽车部件厂职工,当时正在路边抽烟,只听见一声巨响,看见一辆车撞上了灯杆,车头冒着烟。过了两三分钟,一个身材微胖的男子从驾驶位爬出来,坐在草坪上大叫,小刘觉得出事了就报了警。 

  出于好奇,小刘拉上公司的一个保安走近去看,看见车子边上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在打电话,小刘第二次报了警,身材微胖的男子醉醺醺的,情绪十分激动,还差点动手打了围观的小刘,这一点在电话录音里也有所体现。 

  从目击证人的概述来看,那个身材微胖的男子就是当时的司机,这一身材体征与金某某相符合。但事情已经相隔半年,小刘是否还能清晰的记住事故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他们决定通过交叉阅卷完善补正思路。检察官刘倩在交叉阅卷中发现,金某某在事发当天左脚受伤,这会不会与案件有直接关联?对于这个疑问,金某某却称是自己不小心扭伤的。 

  承办人对此又继续开展了补证工作,调取了当天金某某的医院就医证明和诊断图片,发现是右脚第三楔骨骨折,后又咨询了法医。根据法医的经验,这种骨折可以经过强大外力撞击造成,通常不会因为扭伤而致。事故当天,车头猛烈撞击灯杆,安全气囊全部打开,车头受损严重,位于驾驶位的司机极有可能因为巨大的撞击力造成脚部受伤。再次佐证了金某某是醉驾司机的事实。 

  在仔细审查金某某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时,承办人发现讯问结束后,金某某由辅警看管,他边吃边和辅警聊家常,气氛比较轻松。当辅警说到金某某的英菲尼迪车因撞击严重需要报废时,金某某很自然描述了自己驾车到十字路口,就是为了避让电瓶车,没想到会撞的这么厉害。这种轻松随意聊天透露的事实,反而可信度更高。 

  所有的证据全部指向金某某,对此,他供认不讳。1213日,由虎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危险驾驶案宣判,被告人金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八天,罚金两千元。 

  编辑:檀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