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我院第六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邀请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在检察官及人民调解员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并赔偿谅解。
此案的圆满解决,让矛盾双方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做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避免了当事人因案件处理不满而催生上访、上诉隐患,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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