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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大工作报告
2022-01-07 16:18:00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7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区委(党工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凝心聚力,奋发争先,努力为全区谱写“两区两前列”新篇章和打造“苏州市产业科创主阵地”作出检察新贡献。一年来,我院荣获集体荣誉11项、个人荣誉18项,办理的8件案件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4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全院工作迈入苏州市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

  一、为大局服务,不负检察使命担当

  争做平安法治建设“排头兵”。强化责任担当,守护平安法治高新区。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3人,不批准逮捕105人,提起公诉749人,不起诉17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无黑城市”建设,起诉“套路贷”犯罪6人。有力指控一起涉多个工地的“职业工闹”敲诈勒索案,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08人,其中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犯罪34人,依法对涉案金额1.6亿元的“区块链虚拟币”特大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20人;妥善办好涉军人军属案件,有效帮助被害军人军属挽回损失,并开展多维救助。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牵头建立我区企业合规试点工作机制,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中,对已有上市计划的涉案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合规考察评估,帮助堵漏补缺,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对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助推企业健康发展。针对央视曝光的我区某科技企业人脸识别业务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推动企业切实整改,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经听证评估后,依法作出民事公益诉讼不起诉决定,并与上海检察机关沟通,保证沪苏类案司法认定尺度统一。联合区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通过延长准假期限、放宽准假地域、完善审批方式等规定,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社区矫正机构“管得住”,该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

  勇做生态文明“护卫军”。助力“大运河文化带”及“美丽高新区”建设,围绕大运河堤岸修复、河道治理、周边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大运河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与区行政机关、属地街道密切协作,推动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在我区落成,成为展现太湖生态保护窗口和苏州市环境治理名片。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通过公开听证和诉前整改,促使违法行为人主动进行环境修复和赔偿,该案入选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护航长江禁捕典型案例。

  做好苏绣产业发展“守护者”。深入推进苏绣检察保护,成立苏绣检察服务中心,提升服务精准度。上线“苏绣e检通”微信小程序,实现绣娘法律咨询“零跑路”。围绕行业发展需求,细化服务落脚点,为绣娘定制承揽、定金、销售三类常用合同范本,帮助减少法律纠纷。制作8集普法动漫短视频,多维防范苏绣产业经营法律风险,提升行业整体法律意识。对扰乱苏绣市场、机绣冒充手工绣等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检察公益保护,切实维护苏绣市场秩序。

  二、为人民司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针对部分手机App违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等情形,通过磋商、听证、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等多种手段,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外卖平台及店铺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发现的销售假冒产品、违法从事保健食品销售、上传虚假门店照片信息、不依法公示食品安全信息等违法行为均得到依法处置。聚焦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推动长江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专题推广。针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强化治理。针对大型商超内机械停车位等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开展检察监督,相关隐患被及时消除。推动开展乡村道路违规设置限高杆专项整治,保障救援黄金时间。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及道路交通设施、文具玩具安全等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推动开展整治行动。打造“精·心护青苗”心理健康呵护项目,建立校内心理援助机制,组建心理援助团队,开展帮教106次、心理疏导测评等100余次;开设“未爱绽放”微信小程序,实现线索受理、心理援助实时在线。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多举措构建校园反诈机制。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1267人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无证教学等问题,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助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与区法院会签协作意见,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执行案件中,合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一系列帮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非苏州籍未成年人、困境儿童临时照料、监护抚养、户籍办理、转学就业、异地救助等实际难题。联合区司法局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填补法律空白。

  有力保护弱势群体。联合市残联、区政协共同保障特殊群体通行便捷、安全等权益,对我区核心商圈、主干道路、规划新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20余处问题得到整改,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发挥检察监督和支持起诉职能,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积极参与化解多起欠薪案。关注受工伤员工维权问题,通过积极协调,帮助未缴纳工伤保险受工伤的困难员工得到社保基金11万余元的先行支付款。

  全力为群众办实事。结合检察职能,制定11项为民服务“实事清单”,深化区级“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苏绣e检通”建设,共收到各类咨询16次,均通过在线答复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迅速反馈,帮助绣娘解决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商标纠纷、合同履行、直播销售等方面的法律困惑,受到广大绣娘欢迎。推出“社区检察官”制度,引导干警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接收各类信访140件,按期答复率100%,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受理国家司法救助50件,发放救助金29万元。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积极贯彻民法典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将追缴财物优先退还被害人,省市区三级检察院高效联动,对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与区法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涉及不动产确认之诉的变更登记程序,节约群众办事成本。

  三、为公正发声,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坚持高质量办好关涉人心向背的“小案”,充分用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与侦查机关共同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深挖彻查,追诉的1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追捕1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首次对一起涉企案件法定代表人开展羁押听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综合运用刑事和解程序,帮助修复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损失,实现良好办案效果。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中,高效追诉遗漏事实,多名被害人送来锦旗。办理的一起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注重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办结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1单位。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创新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出台监督规定,防止集中换届之年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违法参加基层选举。

  打造民事检察监督“加强版”。贯彻落实民法典及新修改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在履职中发现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民事调解案实为诈骗犯罪,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并得到采纳。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一起人大代表因虚假诉讼被强制执行并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案件予以纠正,维护司法公正。开展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助力化解执行难。找准破产案件难点痛点,针对企业破产后注销难、因疫情原因破产管理人会议召开难等问题,与区法院及相关部门商议解决办法,促进破产案件办理规范化。

  打造行政检察监督“升级版”。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强制执行监督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1.9万平方米农用地全部恢复原状,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消除因行政纠纷产生的信访风险。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成功化解一起小学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争议,助力民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履行好守护公益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弃物约20吨,平整土地2300平方米,清理污染河道3公里;推动13家农贸市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督促辖区三个板块多个居民小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要求侵权人缴纳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112万余元。服务健康高新区建设,对5起销售添加有害原料的减肥食品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经营者、销售者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41万余元。通过“现场查看+公开听证”模式提高公益诉讼办案公信力,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四、为正义代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设属性鲜明的政治机关,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虎检先锋”党建品牌为统领,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完善党建品牌体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与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刀刃向内治顽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开门整顿”,突出问题导向,与各政法单位间互相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28条;开展“检律同行”大走访活动,走访辖区律所26家,收集意见建议18条;组织学习教育195次,开展两轮自查事项填报,开展三轮100余人次谈心谈话。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紧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严抓组织落实,填报、报送重大事项51件。深入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时刻守底线、明界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满意度测评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第一。

  内外监督重自觉。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专题汇报和调研工作,积极落实人大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深度参与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推动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社会。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报送工作信息和情况反映60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通报会、公开听证会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科学执行防疫规定,主动改进律师接待机制,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检务公开工作在全省60人以下基层院中排名第一。认真做好内部案件评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提升素能争先进。以“精·心绣虎检”为特色建院品牌,打造“一部门一品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知识产权“苏绣检察”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列为专业化办案团队重点培养;1名干警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1名干警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评“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1项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成功立项,1项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成功结项,2项省法学会课题成功结项;1篇论文被《人民检察》刊发,1篇论文在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年会上获三等奖。

  五年以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区委(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需要,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护航平安新区建设更加有力

  全力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17年至2021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48人,不批准逮捕654人,提起公诉4825人,不起诉781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认罪认罚作为审查逮捕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重要因素,积极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做好不起诉后续行政处罚衔接工作。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审前羁押率从2018年的39.98%降低至2021年的27.50%,不起诉率从2018年的10.95%提升至2021年的18.90%。切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间,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6件53人提起公诉,同时,针对“套路贷”、招工诈骗等情况开展深入调查,推动相关领域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刑事犯罪,办理苏州市首例“一日游”诈骗、二手货车“套路挂”等系列案件,推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和物流运输行业专项整治。

  二、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更为精准

  认真贯彻区委(党工委)决策部署,从服务保障区域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公共环境等方面提出务实检察举措。切实担起检察责任,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涉企案件羁押和起诉必要性审查。打造知识产权检察品牌,助力我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全力护航区域创新发展。2019年创新启用中英文对照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建立高标准、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服务苏绣产业健康发展,2020年与相关部门会签共同促进苏绣发展意见,凝聚更强苏绣保护合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区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牵头六部门建立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处置机制,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多起疑难行政纠纷案,相关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高度肯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方式更为能动

  践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理念,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办案周期明显缩短,“案-件比”从1.462降至1.043,认罪认罚案件办案周期降至20天,非认罪认罚案件办案周期降至50天,在全市处于前列。强化民事检察监督,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办理的相关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虚假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在强化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的同时,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助推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先后聘请2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检察官助理,共同守护公共利益。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五年来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56件,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

  四、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更具成效

  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创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网格长制,打造校园“反诈”防线;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强化教育感化挽救,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177名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经检察官帮教后学习生活步入正轨;坚持法治进校园宣讲常态化,累计开展宣讲活动108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建立“检察官进网格”“社区检察官”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警以“接地气”方式参与社会治理。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建立多元司法救助工作模式,五年来已救助109人,救助金额75.4万元。结合办案,针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赌博犯罪、电信诈骗、动迁小区群众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坑害等问题,提出分析和建议信息45篇,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多项国家级、省市区级荣誉,广大干警扛旗夺牌,斩获集体荣誉56项,个人荣誉109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党工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有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举措还不够多元,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队伍担当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持续砥砺本领、锤炼作风,不断争先奋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紧抓实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检察保障。

  一、 聚焦发展大局,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

  在平安法治高新区建设中强担当,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防疫抗疫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强作为,准确把握涉企案件办理宽严分寸,做到办对、办好、办巧,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将刑事、民事、商事全面纳入企业合规建设范围。在保护创新创业中助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助力打造“苏州市产业科创主阵地”;依托苏绣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苏绣检察保护。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作用,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全力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紧盯人民需求,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

  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出发,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更加主动自觉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做优精准帮教,做强精准救助,做实精准预防,做好综合保护,进一步擦亮“未爱绽放”检察品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推动“社区检察官”制度走深走实,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检察履职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三、守护公平正义,强化高质量法律监督

  坚持司法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小案”体现“大作为”,优化诉讼监督方法,提高诉讼监督成效。坚持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民法典,强化对虚假诉讼、执行工作、生效裁判结果等方面的监督,加大对困难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案结事了”,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主动与区法院及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稳妥办理好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发挥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作用,助推太湖生态保护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打造公益诉讼检察“虎丘样板”。

  四、围绕人民满意,锻造高质量检察队伍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检察履职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打造“精·心绣虎检”特色建院品牌,拓展司法为民深度广度。坚持从严从实抓作风,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深化“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意识。以科学考核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抓实抓常考核评价,把政治标准放在考核首位,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自觉追求。坚持人才培养强基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做好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注重选贤任能,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决议,能动履职,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加自觉服务大局,更加用心为民司法!

  

  编辑:房璐